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家庭照顧假與病假系統設定與請假流程
HR系統操作指南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家庭照顧假與病假系統設定與請假流程 本指南說明企業如何在 HR 系統中因應最新「勞工請假規則」修正,完成家庭照顧假與病假相關設定, 包含系統前置設定、假別資料設定、假別子項目設定、特殊假別天數方案設定,以及員工 Web 請假單實際操作流程。 勞工請假規則修正重點整理 依據最新法規修正,企業在請假制度與系統設定上需注意以下重點: 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請事假,可改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修正條文第七條) 勞工因家庭照顧而請事假,雇主不得視為缺勤,也不得影響全勤獎金。(修正條文第九條) 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者,雇主不得因請假而給予不利處分。(修正條文第九條之一) 企業若有全勤獎金制度,建議配合本次法規調整系統假別設定,避免因系統扣款邏輯造成違規。 家庭照顧假制度說明 自新制上路後,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依照以下方式請假: 家庭照顧假:每年 56 小時 家庭照顧(事假):每年 56 小時 合計最多:112 小時 請假順序為: 先使用 56 小時「家庭照顧假(性別工作平等法)」 再使用 56 小時「家庭照顧(事假)」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而扣發全勤獎金。 家庭照顧假系統前置設定 在啟用家庭照顧假制度前,HR 需先完成以下系統設定。 步驟一:調整家庭照顧假假別資料 功能路徑: 系統選單 → 考勤模組 → 基本資料 → 假別資料設定 設定內容: 假別名稱:家庭照顧假(性別工作平等法) 請假時數限制:依假別最大單位 最大單位:56小時 限制單位類型:小時 步驟二:新增家庭照顧(事假)假別 功能路徑: 系統選單 → 考勤模組 → 基本資料 → 假別資料設定 / 假別子項目設定 設定內容: 新增假別:家庭照顧(事假) 請假扣全勤獎金:不勾選 設定假別使用優先順序 步驟三:設定假別檢核規則 功能路徑: 系統選單 → 考勤模組 → 基本資料 → 假別子項目設定 啟用假別可用天數檢查 先使用家庭照顧假 56 小時 再使用家庭照顧(事假)56 小時 步驟四:設定特殊假別天數方案 功能路徑: 系統選單 → 考勤模組 → 基本資料 → 特殊(假別天數)方案設定 設定內容: 在方案中新增「家庭照顧(事假)」 設定 56 小時 Web請假單:家庭照顧假申請流程 系統檢查機制一:尚有家庭照顧假 若員工尚未使用完「家庭照顧假 56 小時」,系統會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