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相關罰則調整,6月起生效!
Designed by Freepik 新制規範正式實施,強化雇主責任 飛騰 雲端 系統 協助 企業 即時 掌握 勞動 法令 新制, 為進一步完善勞工退休金制度的執行機制,勞動部勞保局於近期正式增訂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罰鍰應行注意事項 」,該項新規定將於6月份正式上路實施。 此次新增的裁罰基準明確規範雇主在勞工退休金相關業務上的責任與義務,對於未依法申報提繳、未核實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以及未妥善置備相關名冊等違規行為,都訂定了明確的處罰標準。 過往勞退金條例在裁罰執行上缺乏統一標準,經常造成執法上的困擾與爭議。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表示,考量到勞保與職災保險都已建立完整的裁罰基準制度,參酌其他制度的執行經驗與實務運作情況,勞退金制度也有必要建立相應的架構。 違規裁罰標準明確化 根據新訂定的裁罰基準,雇主若未依法辦理申報提繳勞退金相關手續、停繳手續、置備名冊或保存必要文件,在經過限期改善通知後仍未改正者,將面臨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處分;這項處罰將採取「 按月連續開罰 」的方式,直到雇主完全改正違規行為為止。 1.針對雇主未核實申報提繳工資或未每月通知勞工提繳金額的違規行為,新制訂定的罰鍰金額為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規定特別強調雇主必須「 確實履行告知義務 」,讓勞工充分了解自身退休金提繳狀況,保障勞工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2.更嚴重的違規行為,則是拒絕提供查對所屬勞工名冊及相關資料;對於此類妨礙執法的行為,新制訂定的處罰金額大幅提高至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以示主管機關對於配合查核工作的重視程度。 累進處罰機制落實嚇阻效果 新制度特別設計了累進處罰機制,以雇主未辦理申報提繳退休金為例,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仍未改善時,將從「違反行為發生當天起」往前追溯一年進行查核。 在累進處罰的架構下,一年內首次違法者將被開罰2萬元,並持續按月處罰直到改正為止;第二次違法時罰鍰金額提高至4萬元,同樣按月處罰至改正;若違法行為達到第五次,罰鍰金額將調升至最高標準的10萬元,仍維持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的原則。 累進式的處罰設計,能夠對初次違規的雇主給予改正機會,同時也對屢次違規者施加更嚴厲的經濟壓力,有效提升嚇阻違規的效果。 執法成效與未來展望 根據勞保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24年度查獲的違規案件數量相當可觀,其中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案件達80件,未核實申報提繳工資...